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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国的火车站、汽车站等客运站将实现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全覆盖。
据介绍,当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约2.3亿人,残疾人8500多万人。为数量庞大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出行便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弘扬敬老助残的社会风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迫切要求。
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权益,《意见》提出:到2020年,交通运输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出行服务适老化水平和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无障碍交通设施设备不断满足出行需要,无障碍交通运输服务的“硬设施”和“软服务”持续优化,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到2035年,完善的交通运输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面、无缝衔接、安全舒适的无障碍出行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无障碍出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本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美好生活的出行需要。
根据《意见》,到2020年,新建或改扩建的铁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城市轮渡、国际客运码头(含水路客运站)、民用运输机场航站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无障碍设施实现全覆盖,引导辅助服务覆盖率有效提升;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新增公交车辆优先选择低地板公交车,500万人口以上城市新增公交车辆全部实现低地板化。有条件的铁路客运站、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二级以上客运站、邮政营业网点、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等老年人、残疾人引导辅助服务覆盖率有效提升,力争实现无障碍服务设施全覆盖。
按照《意见》要求,要加快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发展因素,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和残疾人口分布特点,加强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中,明确铁路、公路、水路(含港口)、民航、邮政、城市客运等各领域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政策。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改造纳入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不断完善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布局。
各地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民用运输机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等,应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要求,并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完善陆岛交通客运码头、轮渡渡口和客运船舶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标志标识。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现有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有条件的邮政营业场所等设施无障碍改造。推进客运列车、客运船舶、民用航空器、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