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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核定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三科共计每考生252元,试行两年。
与原国家司法考试相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以下两方面的变化:一是分阶段收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客观题考试(计算机化考试)2科,86元/科,两科合计172元;第二阶段:主观题考试(纸笔考试)1科,80元/科。三科共计252元/人。
二是考试合计收费降低。我省原国家司法考试收费为每位考生260元,现计收费为每位考生252元,减少了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