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专线:025-58525800
2021年6月,文旅部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60号)。《通知》强调,按照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的规定,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通知》明确,各地文旅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鼓励开发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产品,旅行社投保后可持保单向银行申请保证金担保。《通知》印发后,文旅部已批复同意上海、浙江、安徽、河北、江西、陕西、青海等地开展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
南京市文旅局对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工作高度重视。2021年7月以来,局相关职能处室就此项任务主动与保险经营机构接洽沟通,并收获后者积极响应。经全力研发,有的保险公司已于11月底初步开发出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产品。
12月8日,市文旅局组织召开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座谈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中国康辉南京国际旅行社等5家旅行社、马健律师事务所以及局政策法规处、市场管理处派员参会。座谈会上,在进一步学习《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基础上,大家围绕人保公司《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条款》进行了充分讨论。与会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创新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方式,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如果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以保险替代质保金现金,大体量的旅行社资金得以释放,将极大缓解旅行社疫情以来遭遇的现金流压力。与此同时,他们围绕保险费率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旅行社对保险产品和服务有选择权利,在推行过程中应适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从而切实降低成本,让旅行社获得更优质的服务。
下一步,着眼于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降低旅行社经营成本、推动旅行社经营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市文旅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文旅部“金融+旅游质保金”工作安排,在省文旅厅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为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早日在江苏落地作出持续努力。